出台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具体方案,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励性政策实现发展目标;进一步研究开展低碳城镇试点,全面推进低碳试点工作;力争2015年探索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减排工程投资将达到2.3万亿,可再生能源投资将达到1.8万亿
⊙记者 郭玉志 ○编辑 梁伟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有望迎来系统性政策利好。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昨日在“关注气候中国峰会”上透露,近期国务院审议批准了多项绿色低碳相关产业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具体方案、通过惠民工程推行领跑者计划等,面对前景广阔的绿色低碳市场,企业须把握经济转型的战略机遇期,通过加大低碳技术的研发、投入和应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自觉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现企业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赢。
据记者了解,上述所指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具体方案即是由发改委等部门研究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该意见有望近期公布。解振华透露,该具体方案主要是通过一些市场化机制和一些激励性政策来实现节能环保产业“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
该目标在此前发布的《“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已经明确提出: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
解振华表示,当前全球及中国正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这为我国企业供了一个重大的历史机遇。据测算,“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方面,我国投资将达到2.3万亿,可再生能源方面投资将达到1.8万亿,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市场的占有率由目前的5%将提高到30%,企业面对着前景广阔的绿色低碳市场。
此外,除了出台节能环保产业具体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外,解振华表示,我国还将在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进一步研究开展低碳城镇试点,全面推进低碳试点工作;鼓励条件具备的地区先行先试碳排放交易权的试点,2015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进一步完善经济政策,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全面推行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销的电价政策,针对8类高耗能行业,对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以奖代补政策,按形成的节能量给予奖励;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研究扩大绿色产品消费的补贴政策。
此外,解振华透露,国家还拟将通过一揽子财税政策扶持绿色低碳行业发展,包括近期国务院也同意准备通过惠民工程,来推行领跑者计划,对能效最好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给予鼓励性政策;出台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等。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