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求各保险机构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将非法集资风险防控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完善风险排查机制,强化人员及经营场所管理,依法妥善处置案件风险。二是要求各保监局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内非法集资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强化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有效化解风险。三是要求各单位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严格问责整改、定期归纳总结等措施形成常态化的防控工作机制。
《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完善健全行业非法集资风险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和工作要求。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依据《通知》要求,继续强化行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行业健康有序的经营秩序,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