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9月16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公开呼吁深化新一轮银行改革,“强化有效制衡,完善公司治理”被摆在了首要位置。尚指出,“既要防止股权过度集中可能导致的大股东控制问题,又要防止股权过度分散可能造成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强化对股东行为的制衡”,这只是公司治理未来要突出的四大制衡之一。在国际投行频频唱空中国银行业的当口,16日,尚福林在银行业协会会员大会上高调呼吁深化银行改革,颇具深意。尚的讲话涉及公司治理改革、差异化竞争、综合化经营、金融创新、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六大方面。
对于当下如火如荼的金融产品创新,尚福林首提“栅栏原则”:由于一些表外创新业务已与存贷款“互联互通”,因此,需要对信贷类业务、理财类业务、代理类业务和有价证券投资类业务实行“栅栏”防护,并鼓励在“栅栏”内积极创新。
面对不断膨胀的银行理财业务,尚福林重申,银行理财业务本质上,是受投资人委托开展的债权类直接融资业务。尚的讲话还透露了9.08万亿银行理财产品,下一步监管政策引导方向:
“可建立专营机制,按照相应标准对资金募集、投放、风险等进行严格管理,主要赚取管理费,严禁利润分成,严禁风险兜底,严禁‘脱实向虚’。”尚福林表示。
在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看来,此番讲话有诸多新意,比如在公司治理层面提出既要防一股独大,又要防股权分散形成内部人控制,既要防经营型董事会,又要防止会议董事会;在经营层面提出避免大而不强,全而不优;针对混业经营、金融创新的趋势,前瞻性地提出风险隔离、栅栏原则等监管导向。
对于9.08万亿银行理财业务,尚福林表示,可建立专营机制,按相应标准对资金募集、投放、风险等进行严格管理,主要赚取管理费,严禁利润分成,严禁风险兜底,严禁“脱实向虚”。
进一步讲,理财业务要实行归口业务管理、专户资金管理、专门统计核算,确保理财产品资金来源和运用一一对应、期限一一对应。这与8号文不谋而合。
“在‘栅栏’内,探索理财业务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新产品、新模式,推动理财业务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逐步成长为银行常规重点业务。”尚福林表示。
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王岩岫透露,截至目前,9.08万亿银行理财产品中,非标债券类产品已降至29%,“8号文要求非标类产品占比最高不能超过35%(或银行总资产的4%)。”
再次,针对代理业务创新,尚福林表示,要做好与信贷、理财、投资等业务的“栅栏”隔离,严禁“飞单”销售,严格收费管理,严防责任关联和风险兜底。在此基础上,可以探索与多种金融机构开展多个产品的代销合作。
至于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创新、,尚福林认为,此类业务极易放大风险,必须严格设定自营交易种类和限额,并在限定范围内重点投向资本占用少、流动性强的证券品种。
9月16日,尚福林明确提出,综合化经营是一把“双刃剑”,既可能带来服务能力、整体效益和竞争力提高的好处,也可能带来风险传染性、复杂性、破坏性加大等问题。
背后的逻辑是,综合化经营深化不改分业监管大格局。尚福林为此设置了三大“隔离”原则:机构、业务和退出三大隔离。
所谓机构隔离,重要一点要“明确与子公司之间管理职务不得兼任,以增进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独立性。明确对子公司的责任底线,锁定风险责任上限。”
而业务隔离,则是指合理设定子公司的业务职能、市场定位、经营目标。明确与子公司之间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相关业务标准、价格和收费不得优于独立第三方。
至于退出隔离,早在2011年,银监会就出台过类似政策,即在一定时期内,如果子公司的资本回报率和资产回报率达不到所在行业平均水平,商业银行要主动退出,防止子公司经营不善影响银行整体盈利能力。
文章来源: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