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浙江省率先出台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对新增金融融资量、新增贷款家数作出了明确的定量要求,为防止多头授信也提出了“主办行”制度。温州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是市场主体,《指导意见》并不能作出强制要求,但会运用考核办法进行督促,同时视情况调整财政存款,并有适当的奖惩。
出台《指导意见》的背景,是今年前7个月温州市信贷增长偏弱,中小企业信贷形势不容乐观。
截至7月末,温州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146.10亿元,仅比年初增长99.53亿元,同比少增307.47亿元。相对而言,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速好于去年,截至7月底比年初增加51.24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54.26亿元。
尽管增速好于总体水平,但从结构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在全部贷款余额的占比仅为24%。具体到金融机构,市级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最高为59%,最低仅为3%。
中小企业信贷的颓势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从温州的客观环境看,金融风暴后信用环境恶化,担保公司的担保意愿也在减弱,缺乏抵押物的中小企业又遭遇了“担保难”的问题。此外,温州房市持续低迷,抵押物评估价值下降较大,导致可抵押财产的价值下降。
基于此,领导小组于7月份向各家银行下发了《指导意见》,指出要确保完成全年800亿的新增金融融资量,且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温州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温州分行、城市商业银行温州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要求分别不低于30%、40%、50%、70%、85%。目前来看,温州市大部分银行未达到此要求。
谈及《指导意见》对各家银行的约束力,上述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比“办法”的约束力稍弱,各家金融机构是市场主体,不宜强制约束。但领导小组也会采取措施,引导各机构加大投放力度。
文章来源:新华社